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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弘昭投资企业(有限合伙)资产处置公告
2025-07-31 来源:

深圳市弘昭投资企业(有限合伙)拟对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1户不良债权资产(以下简称“标的债权”,详见附件)进行处置。截至20253月5日,债权金额合计116,355,826.03元(债权本金、利息、罚息、复利及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以生效判决及其他法律文书为准)。

参与本次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中国居民,但国家公务员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、政法干警、我司工作人员、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、会计师中介机构以及关联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标的债权。

如对本次处置的标的债权有意向或任何疑问、异议请与我司联系,联系人:张先生,联系电话: 13376762689;电子邮箱: zhangcheng292@cram.hk;联系地址: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63层8-9单元。投资意向函请发送到以上电子邮箱。

对排斥、阻扰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方式:邮箱地址:cmwangr@crc.com.hk。

特别提示:本公告涉及的标的债权信息仅供参考,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具体信息以法院、仲裁委以及相关合同记载的为准。

 

深圳市弘昭投资企业(有限合伙)

2025年731